经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邦富同志为桂阳县教育局局长;
黄祖明同志为桂阳县民政局局长;
李跃华同志为桂阳县财政局局长;
何小保同志为桂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肖桐金同志为桂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志强同志为桂阳县农业局局长;
曹述明同志为桂阳县林业局局长;
吴永平同志为桂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晓兵同志为桂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钟宾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吴跃龙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刘阳平同志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周冬云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谢彬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唐和光同志的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罗邦富同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曹述明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永平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