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28日在桂阳县城区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桂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桂阳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桂阳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桂阳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桂阳县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桂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通过有关决议;
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