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9年11月18日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9 17:09        信息来源:桂阳县人大常委会        点击数:

决定任命:

黄祖明同志为桂阳县审计局局长;

刘亚平同志为桂阳县民政局局长;

尹  波同志为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祖明同志的桂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亚平同志的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王建成同志的桂阳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  春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曹伟华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谢喻桂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艳华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廖中元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