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将2018年上半年法院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2018年上半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奋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49件,审结2811件,同比分别上升23.82%、34.95%,结案率69.42%。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刑事审判,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6件,结案率89.20%,同比分别上升31.96%、4.48%,判处罪犯327人。其中,审结强奸、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4件51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件26人;审结非法上访犯罪案件2件8人,如被告人周某秀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被告人唐某彰、徐某强、罗某爱等七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审结涉黄、涉赌等扫黑除恶类犯罪案件4件15人;审结涉毒犯罪案件40件41人,如在“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袁某伟、陈某文、邓某芝分别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审结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伐、破坏珍贵树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件5人(开展了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4件9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动摇,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做好民商事审判,营造和谐、发展社会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1181件,结案率66.57%,结案标的3.369亿元。其中,审结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人身、财产侵权纠纷案件100件;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380件;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279件,如原告王某林、吴某德与被告徐某建、邓某江、王某宝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及人数众多,欠款金额上百万,通过法院多方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群体性矛盾的爆发;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7件,如广成电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因未给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引发争端,涉及员工近千人,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析情说理,公正审判,当事人心服口服;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危害金融安全案件188件。
着力行政审判,营造依法、规范行政社会环境。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58件,审结207件,同比分别增长6.61%、31.85%,结案率为80.23%,同比增长15.35%。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3件,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84件。主动融入大局,妥善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土地征收、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等行政纠纷案件31件,有力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强化行政机关举证责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0件,出庭率达67%。如欧阳某某诉郴州市卫计委和湖南省卫计委卫生行政管理一案,省卫计委分管执法、法制的副主任和市卫计委行政负责人、行政执法负责人均出庭参加诉讼,通过行政负责人出庭,展现了行政机关认真、诚恳的负责态度,欧阳某某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表示心服口服,当庭撤诉。排除地方不当干预,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51件,行政机关败诉率24.3%。如原告黄某鋆、黄某璨诉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并行政赔偿一案,因城市房产管理局程序违法,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对原告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以培训方式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先后5次对桂阳县卫计局、郴州高速交警支队、市县两级城管执法局以及公安局等单位的6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指导。
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及团队管理机制,院领导办案常态化。上半年院领导审结各类案件306件,同比上升827.2%。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明确法官办案权限和责任,规范考评考核和责任追究。逐步完善法官履职保障制度,建立防止违法或者不当干预、干扰司法活动的报告制度。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二)精准发力、锐意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上半年,围绕决胜执行难的目标主线,举全院之力、借各方之势,攻坚克难,共执结案件1129件,执行到位标的6738.2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0.51%、82.67%。
凝聚执行强大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县政法委主持下,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联动任务清单。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发文,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严厉制裁拒执行为。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平安创建、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单位考核等重要内容,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配合执行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或者予以考核扣分。
加大信用威慑和强制惩戒力度。下发《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掀起决胜执行难的高潮和声势。综合运用强制措施,实施司法拘留52人、搜查176次、罚款1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探索实施律师调查令制度,推广执行悬赏保险、网格员协助执行、朋友圈曝光“老赖”等做法,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深化信用惩戒,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推送328次,媒体曝光92人次,极大限制了失信被执行人在任职、融资、出境、招投标以及乘坐高铁、飞机等方面的活动空间。与县卫计局联合出台《桂阳县计划生育征信体系业务规则》, 有66名违法生育对象因拒缴社会抚养费被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截止目前,有47人自动到法院或者有关乡镇交纳社会抚养费 50万余元。开展对失信公职人员的专项执行活动,共司法拘留2人,兑现执行标的53.9万元。充分发挥执行宣传作用,发布执行宣传信息175篇,以最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执行攻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积极推进信息化司法办案。执行指挥中心顺利完成升级改造,建成涵盖单兵系统、执法记录系统、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执行“中枢神经”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平台,共查询案件2300余件,查询次数20000余次,涉及被执行人2700余人次,冻结银行存款573笔,扣划银行存款331笔,扣划金额2900余万元。如李某与何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了被执行人何某在支付宝账户的存款10万元,及时对账户存款进行扣划,快速执结到位。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构建司法评估试行询价、议价机制,降低拍卖评估费用,累计拍卖101次,拍卖标的物63件,成交额987.2万元,溢价率达到19.14%,节省佣金49.35万元。
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加强节点管控,对执行立案、财产查控、执行款物发放、执行惩戒、执行结案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清理终本案件1138件,有188件经审查恢复执行。规范案款管理,对历年来的案件标的款进行集中清理发放,对新立案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账户”。依托执行办案网络系统,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积极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赢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践行宗旨、完善举措,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深化阳光司法机制改革。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直播 27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671份。加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结合宪法宣传月暨农村法治宣传月、国家环境保护日等活动,开展各类法制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拓宽司法便民渠道。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开通、运用12368服务热线,来电事项办结率达100%。推进上门立案、夜间办案、巡回办案,为群众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如孙某某是一名患病四年多的重症肌无力患者,靠注射营养液维持身体机能正常代谢,承办法官在得知孙某某的情况后,带上资料到孙某某家中,将法庭开到了他的床前,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加强民生民权的司法保障。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于2月9日召开了执行积案百日攻坚和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活动新闻通气会,现场向40余名申请执行人发放240余万元执行标的款。依法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为93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69652元。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如贫困户杨某某年过九旬,因年迈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2011年王某某与杨某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尚欠2000元未支付。法院在了解情况后,依法向王某某发出了支付令,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为杨某某要回了拖欠多年的欠款。
(四)从严治院、加强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抓实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建设。深化“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法治观点侵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狠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健全职业道德准则、职业行为规范。
抓实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2人;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举办廉政讲座5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突出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引导司法人员养成纪律自觉。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力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四风”整治,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向好。
抓实自我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及时报告法院重大工作安排、工作情况;拓宽与各级人大代表联系渠道;办结人大交办、督办、转办案件2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完善人民陪审工作,认真倾听民意、汲取民智、改进工作,推进司法民主。
各位代表,半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力度不够,法官就案办案和忽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司法能力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案多人少矛盾依旧突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周期过长、执行效果不佳。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健全,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辅助人员配置、法官职业保障等改革配套措施尚未完全到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致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桂阳而努力奋斗。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大的作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善于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把握司法职能定位,主动融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以更高的标准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力以赴抓执行,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及时审理、执行医疗、教育、就业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服务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力度,依法慎重审理各类涉农纠纷;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让人民群众能够看得见、感受到司法公正。
四是以更新的步伐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司法职业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改革整体效能。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守好廉洁司法底线。紧密结合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目标,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