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桂阳人大 > 调查研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县级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彭光文        发布时间:2020-05-28 08:45        信息来源:桂阳县人大常委会        点击数: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作为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桂阳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出发,协助常委会开展对监察工作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推动县级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做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第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第二,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监察和司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工作,在县域层面上确保党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为桂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要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把保证宪法法律在县域的正确有效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依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的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推进法治桂阳、平安桂阳建设进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牢记初心使命,切实扛起改革发展的人大使命

人大不仅是改革和发展的见证者,更是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要充分认识设立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重要意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使专委会的各项工作自觉服从改革大局,主动服务改革大局。

第一,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围绕党委开展工作,具体到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方面,专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全力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半年,专委会聚焦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听取全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要找准人大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定位,根据党中央和上级人大部署要求,审慎稳妥、依法有序、自上而下、统筹推进地开展人大监察工作,把监督监委工作同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有机统一起来。今年,专委会将深入加强工作联系,通过开展相关调研,及时跟进了解监察体制改革以及监察法在全县的实施情况,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真正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第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刚性,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今年,专委会将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聚焦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调查;针对检察职能调整,积极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调研,督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三、践行实干兴邦,开创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蓝图变为现实,必须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今年,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汇聚多方力量参与,真正做到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第一,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调研过程中,既要听取单位汇报、查阅资料,更要进行实地考察、随机抽查、暗访调查,既要组织单位、群众座谈讨论,更要听取专家学者、行业能手的真知灼见,既要根据桂阳县本地情况查找不足,更要对标学习全国先进典型。通过调研找准问题所在,做到有的放矢,切实增强监督针对性。

第二,要注重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实效,进一步拓宽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渠道,通过开展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检察建议工作、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调研,推动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规范司法、严格司法和廉洁司法,突出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第三,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监督活动,发挥专业代表特别是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兼职委员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拓宽公众参与监察和司法监督工作的渠道,广纳民意,汇集民智,真正做到人大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